慕赫 (Mortlach)
慕赫酒廠以其最厚重的單一麥芽威士忌聞名,採用獨特的2.81次蒸餾工法,創造出極為複雜的風味。
Mortlach一詞源自蓋爾語,意為「大丘陵」。該酒廠由James Find於1823年創立,在達夫鎮上六家威士忌酒廠中,是最早合法成立的。比起該鎮第二家成立的格蘭菲迪酒廠早了60多年。創辦人Wil li am Grant曾在慕赫工作了20年,後來才離開創立了自己的酒廠。就像許多其他酒廠一樣,在1823年的《貨物稅法》通過後合法成立,慕赫酒廠希望能從中獲利,然而這種好景不常。創辦人無法長期經營這片酒區,1831年竟以僅270英鎊出售。此後,慕赫經歷多次易手,有些業主甚至打算停止生產威士忌。例如,1837年,格蘭冠的創辦人John和James Grant買下慕赫後,移除了蒸餾設備,使酒廠陷入停產狀態。直到1851年,曾用作教堂和啤酒廠的慕赫,才重新開始生產威士忌。1853年,曾參與大英帝圉鐵路與橋樑建設的工程師George Cowie回到家鄉斯貝賽,成為慕赫的合夥人。
1867年,George Cowie完全接管了酒廠的經營,帶領慕赫酒廠迎接了蘇格蘭威士忌業的第一次大爆發。1897年,George Cowie的兒子Alexander Cowie,憑藉其工程與醫學背景的科學邏輯思維,對酒廠進行了一系列建設。除了在酒廠旁興建鐵路外,他還將蒸餾器數量從3座增加到6座,並發明了高度複雜的2.81次蒸餾法。這種蒸餾法奠定了慕赫威士忌獨特風格的基礎。
2.81次蒸餾法被譽為全蘇格蘭最複雜的蒸餾工藝之一。在這套精密的流程中,酒液被分成多個部分進行單獨蒸餾。部分酒液經過兩次蒸餾,而另一部分則在著名的「小女巫」(Wee Witchie)蒸餾器中經過多達四次的蒸餾,最終這些部分再組合成新酒的酒液,平均蒸餾了2.81次。雖然2.81次蒸餾法效率較低,速度較慢,每批次需要比通常多三倍的時間完成,但這種複雜的工藝賦予了慕赫威士忌獨特的特色,因此至今仍然被保留下來。
1923年,Alexander Cowie將酒廠賣給了John Walker & Sons公司。最後,慕赫隨著企業併購成為帝亞吉歐的一員,但慕赫依然是約翰走路調和威士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酒。除了特殊的蒸餾法創造複雜的風味外,慕赫還採用傳統的蟲桶冷凝,這使得新酒的酒體更加厚重,充滿肉質、肉桂、煙燻和硫磺的風味,口感強烈。這種厚重的酒體非常適合在雪莉桶中進行長時間熟成,經過熟成後,酒體變得如同肌肉一般柔韌而結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