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蘭利威 (Glenlivet)

 


 

蘇格蘭最具知名度與代表性的威士忌之一,以其溫潤細膩且富含優雅花果香氣而聞名。

在蓋爾語中,Glenlivet意指「利威河谷」。早在19世紀,格蘭利威威士忌便已享有盛名。它的成就不僅在於獲得合法蒸餾執照,更在於開創了一種全新的麥芽威士忌風格,其柔順甜美的花果香氣深受消費者喜愛,不僅適合新手,也是威士忌專家的參考標杆。

1817年,喬治·史密斯繼承了家族自1774年經營的農場酒廠。與當地許多人一樣,他蒸餾私酒。由於交通不便,稅務官很少前來,使得喬治有充裕時間進行蒸餾,不必擔心被查緝而草率製酒。

格蘭利威的威士忌因品質優異而逐漸在市場上打響名號,成為優質走私酒的代表。1822年,蘇格蘭東北大領主高登公爵(亦為喬治的地主)認為政府長期對蘇格蘭民眾課重稅,反而助長了私酒氾濫,並且影響土地收入。在他的推動下,英國國會於1823年頒布了《貨物稅法》,為威士忌合法化提供了寬鬆的條件,使得非法威士忌歷史走向終結。

1824年,喬治·史密斯響應高登公爵的號召,向政府申請合法蒸餾執照,讓格蘭利威成為首批合法威士忌酒廠之一。此舉引發了當地私釀者的不滿,有人甚至威脅要縱火燒廠。亞伯樂領主為此送他兩把手槍防身,如今這兩把手槍陳列在格蘭利威的遊客中心。1858年,喬治在原址南方約一英里處建造了新廠,成為現今的廠房。隨著格蘭利威的成功,冒用其名字的行為層出不窮。為捍衛商標權,喬治的兒子約翰展開法律行動。1880年,法院判決只有格蘭利威可使用“The Glenlivet”名稱,其他酒廠需在名稱前後加註“Glenlivet”以示區別。

1953年,格蘭利威結束家族經營模式,開始與其他酒商合併。經過一連串企業併購,2001年保樂力加收購了起瓦士兄弟公司,擁有格蘭利威。如今,格蘭利威已是美國銷量第一、全球銷量第二的單一麥芽威士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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